北京产业安全与发展研究基地成果奖励办法


      为了宣传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基地“北京产业安全与发展研究基地”(Beijing Research Base of Industrial Security and Development),鼓励多出高水平成果,保障研究基地在验收中获得好评,特制订以下奖励措施。


一、“成果要报” 

       

       北京市或国家“成果要报”有“北京产业安全与发展研究基地”字样,与基地研究领域相关,奖励2000元,获得领导批示则给予4000元奖励。 


二、著作

       

       在著作封面或扉页中标注“受北京产业安全与发展研究基地资助”字样,与基地研究领域相关,奖励2000元。


三、CSSCI来源刊论文


       第一或第二署名单位为“北京产业安全与发展研究基地”,与基地研究领域相关,奖励2000元。

       在文中标注“受北京产业安全与发展研究基地资助”字样,与基地研究领域相关,奖励1000元。


四、SSCI/SCI/EI期刊论文


      第一或第二署名单位为“北京产业安全与发展研究基地”,与基地研究领域相关,奖励3000元。

       在文中标注“受北京产业安全与发展研究基地资助”字样,与基地研究领域相关,奖励1500元。


五、EI会议论文


       第一或第二署名单位为“北京产业安全与发展研究基地”或在文中标注“受北京产业安全与发展研究基地资助”字样,与基地研究领域相关,奖励300元。


六、与基地研究领域相关成果界定


      与基地研究领域相关成果指与产业安全理论、产业安全评价、产业安全预警、产业发展理论、产业发展战略产业发展政策相关的研究。


七、奖励有效期限


       自公布之日起到20171231日。


八、署名单位唯一性说明


       署名“北京产业安全与发展研究基地”时不能同时署有其他研究基地,否则没有奖励。


九、解释权


       本通知的解释权归“北京产业安全与发展研究基地”所有。


北京产业安全与发展研究基地

2017年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