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产业安全与发展研究基地学术成果奖励办法

  

  为了宣传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基地“北京产业安全与发展研究基地”(Beijing Center for Industrial Security and Development Research,BCISR),鼓励北京交通大学师生及基地校外兼职研究员多出高水平成果,不断提升基地的科研水平,特制订以下奖励办法。


  一、“成果要报”


北京市“成果要报”有“北京产业安全与发展研究基地”字样,与基地研究领域相关,奖励2000元;不相关,奖励1000元。获得领导批示则奖励倍之。


国家“成果要报”有“北京产业安全与发展研究基地”字样,与基地研究领域相关,奖励4000元;不相关奖励2000元。获得领导批示则奖励倍之。


  二、著作


在前言、后记或作者简介中有“北京产业安全与发展研究基地”字样,与基地研究领域相关,奖励2000元;不相关奖励1000元。


  三、CSSCI来源刊论文和SSCI/SCI/EI期刊论文


第一或第二署名单位为“北京产业安全与发展研究基地”,与基地研究领域相关,奖励1000元;不相关奖励500元。


  四、“相关”的定义


指题目中有“产业”和/或“安全”字样或相应的英文。


  五、奖励程序与方式


填写《北京交通大学北京产业安全与发展研究基地学术成果奖励登记表》(见附录),向研究基地办公室提交成果复印件或原件,审核通过后给予相应的奖励。


  六、奖励有效期限


自公布之日起到2016年12月31日。


  七、署名单位的规定


有“北京产业安全与发展研究基地”时不能同时署有其他研究基地。


  八、解释权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北京产业安全与发展研究基地”所有。


北京产业安全与发展研究基地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