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05 方煜东:航运大国如何变成航运强国

  

航运大国如何变成航运强国?


方煜东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中国发展海洋经济及海洋航运业,不仅事关区域经济发展、海洋生态环境,并且与国家产业安全等也有密切联系,必须从整体上予以通盘考虑。


  中国是世界航运大国,然而与世界航运强国之间却还存在一定距离,这一现象与目前中国的海洋航运业的结构、政策和经营管理等因素有关。在结构方面,目前中国的海洋航运企业数量虽多,经营远洋运输的约260家左右,经营沿海运输的约4000多家,但大多规模偏小,难以与一家国外跨国航运集团相抗衡;在政策方面,中国对国有航运企业在各方面具有极大的扶持和培育,但对数量多但规模小的民营航运企业却没有特殊的扶持和保护政策,因此导致在国际海洋航运业竞争中中国只有中国远洋、中海集运和中外运长航集团等数家大型国有航运企业,民营大中型海洋航运企业基本处于断层状态;在经营管理方面,国有企业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活力效率低下以及一味追求规模优势、忽略市场风险等被业内人士所指的深层原因。


  因此总而言之,中国民营航运企业具有体制、机制方面的运行优势,但企业总体规模较小,难以与国际海洋航运业巨头相竞争,而中国国有航运企业虽然规模较大,但受体制、机制等方面因素的局限,与世界一流航运企业之间在竞争力方面也存在一定距离。这也就是中国目前大吨位海洋航运能力不足、大宗能源资源类货物远洋运输依赖于国外航运企业,导致国家能源安全、环境安全、战略安全等受到严重威胁的主要原因。


  因此,要有效摆脱海洋航运业产业安全的困境,必须有效改革和调整中国目前海洋航运产业结构现状。


  国有航运企业要引入西方先进体制机制及管理经验。目前中国国有航运企业在以市场为导向、产业链扩张、运输链完善等方面已基本与世界主要航运企业相一致,然而在成本管理、服务优化、环保责任、员工激励、国际市场竞争等方面,中国国有航运企业还需要不断学习,积极引入西方先进的运行体制和机制,以及跨国航运企业的管理经验,争取在国际市场的公平竞争中,取得一定的市场份额,占据主导地位,不断提高我国大宗能源资源类货物国际运输的自给率,确保中国海洋航运产业安全。


  民营航运企业要积极推进并实施“走出去”战略。中国的航运企业过多依赖国内市场,缺乏第三国运输。就连国有航运企业的两大巨头中国远洋与中海集运,也主要以国内港口为营收航线母港,尚未形成全球化网络,因此国内的民营航运企业更谈不上全球化运输了。


  中国民营航运企业虽然规模普遍较小,然而却具有较强的经营优势和体制优势,当年香港的世界船王包玉刚、董浩云等也都是由规模较小的民营航运企业起歩发展的,因此,开展并实施中国民营航运企业“走出去”战略对培育形成中国远洋全球物流经营竞争优势、确保航运产业战略安全等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家要制定民族航运企业的扶持、培育等政策。相比于对民营航运企业,国家对国有航运企业的支持力度要大得多。长期以来,国家除了在航运市场方面的开放政策以外,对民营航运企业可以说是没有任何扶持、培育等政策。


  针对当前对民营航运企业政策培育支持的针对性不是很明显,因此本人提出以下建议:


  1.建议国家将民族航运业确定为战略性服务产业进行重点支持,加大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对民营航运企业实行税收优惠、关税减免、低息贷款、进一步加大力度完善新造船舶规划的监管和老旧船舶拆解的法律法规以及船舶营运补贴等多种支持政策,从财税、信贷、土地和价格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和促进政策支持体系。


  2.建议为民营航运业“走出去”解除“后顾之忧”。通过制定与国际接轨的税收政策、给予向境内银行贷款投资境外企业的境内母公司以贴息补助、免除企业汇回境内利润的所得税、向符合资质的民营企业提供低息融资渠道以及及时转换五星红旗船舶的国内、外营运资质等措施,让民营航运企业既能“走出去”,又能在境外发展受挫时“走回来”参与国内运营。


  3.建议人才培养的政策适当向民营航运业倾斜。建议政府加大培养航运专业型、复合型人才的力度,在引进和培养人才的政策上,适当向民营航运企业倾斜,对民营航运企业引进中高端人才的,政府应给予一定的补助扶持等。


   


  (作者系北京产业安全与发展研究基地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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